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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建筑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创无手机课堂”活动实施公告
日期:2019-10-14 17:12:50  发布人:艺术与建筑学院  浏览量:743

全体师生:

为严肃课堂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的文明意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院实际,面向全院师生发出公告,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加强学风建设,创无手机课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加强学风建设,创无手机课堂活动,减少学生对手机的依赖,促进学院学风建设,促使学生认真听课,增加跟老师的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率,还原课堂教育模式,从而有利于学院良好学习氛围的营造,有利于学院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活动要求

1.各班级应利用主题班会、讨论、倡议、签名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让创建活动随处可见、人人皆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上课期间不得玩手机。上课前可由任课教师组织,班委负责将手机关机或静音并按学号顺序将手机放入手机袋,手机袋要与班级上课人数匹配。若数量不匹配情况下,可由各班采取其他灵活形式,同时任课教师必须做出相关警示。

3. 手机要有序存放,入袋后在放学前均不允许取出,手机存放后班委要有值班干部负责监督、管理,保证个人财产安全。

4.所有任课教师要妥善安排好课堂教学环节,尽量减少拍摄、计算等教学环节,如确需大量计算实践环节建议学生购买计算器,尽可能减少或者取消课堂过程学生使用手机。

5.为维护课堂教学秩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辅导员应事先通知学生配合此项活动,保证无手机课堂的建设活动顺利进行并经常不定期参与自己管理的班级课堂纪律巡查。 

三、实施要求

1.各教研室、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学风建设,创建无手机课堂”活动的重要意义,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做安排部署,动员和鼓励广大教师、辅导员、积极寻找有效办法,做好课堂教学组织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学院将协同学校督导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不定期抽查活动开展情况,学院领导在听课、查课过程中上重点检查该项活动的实施效果。

3.学院形成通告和处分制度,对课前不组织手机收纳工作的科任教师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课前不自觉上交手机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开除学籍处理。

四、实施保障

(一)针对学生

1.凡是在上课期间玩手机被查到,第一次扣留手机三天,学生需写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犯,并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第二次被查的扣留手机一个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第三次被查的扣留手机一个学期并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2.如学生团干部、会干部、班干部上课期间玩手机给予免职和行政处分;入党积极分子上课期间玩手机的直接取消考察资格。

3.凡是获得国家资助的困难学生如果违规,取消下各年度申请国家困难补贴;

4.凡是被处分的同学按照违规次数相应扣德育分5-80分,取消评先评优。

(二)针对科任教师

1.凡是上课前不督促学生上交手机的,或者手机袋空袋超过一半的,视为督促不力,第一次扣期(年)终考核分3分;

2.不管控任由学生玩手机的,被查该班有学生违规玩手机2名以上的,任课教师扣期(年)终考核分6分;

3.连续两次被查有学生违规玩手机2名以上的,扣该教师期(年)终考核总分12分并1节课时费;

4.凡是被查出3次(含3次)以上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该教师取消所有的评先评优、扣期(年)终考核总分30-40分(百分制);

5.连续被查班级违规使用手机1次的,扣该班级辅导员月评10分、同一个班级两次被查学生有玩手机的扣辅导员月评20分、三次被查的直接评为不合格、扣期(年)终考核总分30-40分(百分制)

)针对辅导员

1.保障班级无手机课堂创建的一切准备工作,敦促学生干部每节课将手机收纳带提前放置到入门口。被检查一次班级没带手机收纳带扣当月绩效考核1分,第二次2分,依次累计,直至扣完为止。

2.对班级没有布置创建无手机课堂活动的,第一次书记谈话,第二次院长谈话,第三次勒令调岗,同时当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本次活动从2019年10月15日起开始试行。学工处、教务处、学院将组成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予以督查。

艺术与建筑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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