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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管制刀具,安全你我共行!
日期:2021-11-08 00:00:00  发布人:xmxcccy  浏览量:490

为切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防止校园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于10月26日-11月2日对全院学生宿舍进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突击检查和没收。


一、什么是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是指刀具的一部分,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有哪些危害?

1)因嬉戏玩耍时而伤及自己或周围的人,严重的情节构成犯罪。

2)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由于私自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一步助长了学生内心的好胜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矛盾,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三、法律小课堂

1)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 ,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2)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3)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校园安全无小事,快乐美好的校园生活离不开安全防范。学院今后将不定期的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创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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