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工程造价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日期:2023-06-02 15:33:23 发布人:艺术与建筑学院 浏览量: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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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 校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我部组织制定了首批涉及30 个专业(类)的70个《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
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 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 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顶岗实习标准是组织开展专业顶岗 实习的教学基本文件,是明确实习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 考核与评价等的基本依据。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 业学校按照顶岗实习标准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 适用范围/ 001
二、 实习目标/ 001
三、 时间安排/ 001
四、 实习条件/ 002
(-)实习企业/ 002
(二) 设施条件/ 002
(三) 实习岗位/ 003
(四) 指导教师/ 003
(五) 其他/ 004
五、 实习内容/ 005
七、 考核评价/ 008
(一) 考核内容/ 008
(二) 考核形式/ 009
(三) 考核组织/ 009
(四) 考核标准/ 009
八、 实习管理/ 010
(一) 管理制度/ 010
(二) 过程记录/ 011
(三) 实习总结/ 012
附件/ 013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 定,适用于高等职业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学生的实习安排,针对 造价员岗位(群)或技术领域。
二、 实习目标
学生通过工程造价专业顶岗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组织 架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掌握岗位的典型工作流程、工作 内容及核心技能;养成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职业 精神,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 时间安排
顶岗实习时间不应少于一学期,建议安排在第三学年第二 学期或第三学年。其中,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工作实
习时间不宜少于8周;工程结算工作实习不宜少于4周;其余实 习岗位工作时间不宜少于4周。
四、实习条件
(一) 实习企业
1.实习企业类型包括国有建筑业企业和民营建筑业企业。
2.实习基地(单位)应为具有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国家乙级及以上的工程造价资质咨询企 业;国家乙级及以上的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 程监理企业。
3.实习基地(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工程质量信 誉和社会信誉。
(二) 设施条件
1.实训场地。具有两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的工程项目 部;可以提供10人及以上独立承揽工程的分公司及施工企业; 可以提供10人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 企业。
2.实训设施。实训企业应有建筑市场主流使用的工程造价 计量与计价软件;企业可以提供建筑、装饰、安装、钢筋等工 程量计算软件运行的计算机10台。
3.企业备有常用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国家 标准图集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标准图集。
(三) 实习岗位
1.主要在工程造价员岗位实习。
2.拓展实习岗位是招投标工作岗位和工程资料管理岗位。
3.每个企业应提供10〜15人的顶岗实习岗位。
(四) 指导教师
1.顶岗实习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 教师,共同管理和指导学生顶岗实习,且应以企业指导教师指 导为主。
2.各校应根据学生人数合理配置校内指导教师,每班宜配 置1〜2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全过程管理及指导。 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扎实的工程造价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 程造价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 称的“双师”素质。
3.各实习基地(单位)应根据各自单位的具体岗位、实习 学生人数等情况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企业指导教师,每名企业 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以2人为宜。企业应优先安排具有工程造 价或工程管理类专业执业资格,或者在工程造价工作岗位工作 不少于5年且具有丰富岗位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五)其他
1.学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1) 负责顶岗实习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专业性质的不 同,建立数量适中、布点合理、穏定的顶岗实习基地(单位);
(2)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为学生安排符合要求的顶岗实习 岗位;
(3) 全面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4) 配备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管 理人员;
(5) 对顶岗实习基地(单位)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
(6) 根据顶岗实习单位的要求,优先向其推荐优秀毕业生。
2.顶岗实习基地(单位)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如下:
(1) 建立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安排固定人员管理顶岗实习 工作,并选派有经验的业务人员担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承担 业务指导的主要职责;
(2) 负责对顶岗实习学生工作时间内的管理;
(3) 参与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4) 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条件, 提供或借用劳动防护用品;
(5) 享有优先选聘顶岗实习学生的权利;
(6) 依法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卫生。
3.顶岗实习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顶岗实习基地(单位)规章制度, 遵守实习纪律;
(2) 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尊重、配合指导教师的工作, 及时反馈实习的意见和建议,与顶岗实习基地(单位)员工团 结协作;
(3) 认真执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依法享有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权利;
(5) 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顶岗实习基地(单位)的技术、 财务、人事、经营等机密;
(6)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形成的一切工作成果均属于顶 岗实习基地(单位),将其应用于顶岗实习工作以外的任何用 途,均需顶岗实习基地(单位)的同意。
五、实习内容
表1中各实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
六、实习成果
实习学生应在顶岗实习结束时提交顶岗实习企业证明材料, 必须提交以下成果中的任一项:
(1) 顶岗实习总结报告一篇(含实习经历、工作内容、工 作成果);
(2) 实习期间形成的工程报价书、工程结算书或工程造价 方面的论文;
(3) 实习期间完成的工程报价文件、工程结算文件实物作 品及图文说明材料或完成的工程报价文件、工程结算文件音视 频及说明材料。
七、考核评价
(一)考核内容
1.施工图预算编制能力。
2.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
3.清单报价编制能力。
4.工程结算编制能力。
5.团队合作、人际交往沟通能力与组织纪律表现情况。
(二) 考核形式
1.企业指导教师与学校指导颁共同考核实习学修习成绩。
2.实习过程中分别考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清单报价书编 制、工程结算书编制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态度。
3.实习结束后综合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
4.实习过程考核和最终综合考核均采用优秀、良好、中 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
5.实习成绩由实习基地(单位)和学校两部分考核成绩构 成,比例由学校和企业商定。
(三) 考核组织
1.学校应与顶岗实习基地(岗位)共同建立对学生的顶岗 实习考核制度,共同制订实习评价标准。
2.顶岗实习考核应由学校组织,学校、企业、顶岗实习学 生共同实施,以企业考核为主。
(四) 考核标准
1.顶岗实习综合成绩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 不及格五个等次。
2.考核标准:优秀生在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工程造价业务 能力强,遵守单位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企业评价高,认真 填写实习报告,综合成绩优;良好生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工程
造价业务能力较强,遵守单位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企业评 价较高,认真填写实习报告,综合成绩良好;中等生实习期间 表现较好,有一定的工程造价业务能力,遵守单位和学院的各 项管理制度,企业评价较好,实习报告符合要求,综合成绩中; 及格生能按照学院要求参加顶岗实习,能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完 成相应的工程造价业务,基本遵守单位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企业评价合格,实习报告基本符合要求,综合成绩中;不及格 生顶岗实习期间表现差,企业评价不合格,实习报告不完整, 综合成绩不及格。
八、实习管理
(一)管理制度
1.顶岗实习应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管理细则及办 法由顶岗实习协议确定。
2.学校、企业和学生本人应订立三方协议,规范各方权利 和义务。
3.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顶岗实习前,学校、顶岗实习基地(单位)应对学生进 行安全教育、保密制度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5.学生实习期间应按顶岗实习基地(单位)的规定考勤。
(二)过程记录
1.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釆取全程指导和 巡回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全程指导方式原则上应安排专职 指导老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 现代信息手段与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原则上校外 指导教师应采取全程指导方式,校内指导教师宜釆取巡回指导 方式。
2.无论釆取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做好指导记录。 校内指导教师采取现代信息化方式联络的,必须保留原始文字 记录;采取实地探访方式的每次要有与学生及企业领导或企业 指导老师等人在企业现场的合影,并记录每次的指导过程、指 导内容等情况。
3.校内指导教师按照学院要求每周至少和学生联系一次, 负责对学生实习期间的专业技能进行指导,解答学生实习中遇 到的问题,走访学生实习企业,实地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实 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督促和帮助学生就业。
4.校内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或相关领导沟 通,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政 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使实习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态度。
5.顶岗实习学生不得随意更换实习单位。学生更换实习单 位,必须提前一周和校内指导老师联系,确定好新的实习单位 并经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
6.学生在实训期间要做周记。
7.学校指导老师应每周完成学生实习情况小结的工作。
(三)实习总结
1.学生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地点、时间、单位、 岗位和环境描述,实习环节和过程陈述,主要实习内容和收获 叙述。
2.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的重点内容应包括如何运用所学知识 与方法完成了岗位工作,在工作中又学到了哪些知识和方法, 又掌握了哪些技能,自己在素质方面的提高等内容。
3.指导教师应在施工图预算书,清单报价书,工程结算书 编制方法,工程量计算方法,费用计算方法,计价定额使用方 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使用方法,房屋建筑与装饰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使用方法等方面,指导学生总结和写好顶 岗实习报告。
4.顶岗实习总结与交流应在实习期间和实习结束两个时间 段分别进行。
1.顶岗实习任务书及实习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目标要求,实习岗位, 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安排,提交的实习成 果,成绩评定,实习要求等。
2.顶岗实习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顶岗实习基本情况,顶 岗实习评价,顶岗实习技术总结,顶岗实习 思想道德总结,对顶岗实习的意见和建议等。
3.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格式协议)
主要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及地点,各 方权利和义务,实习待遇,协议的生效条 件,协议的终止与解除的条款规定等。
说明:以上参考文本具体由各行指委 另行发布。